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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建筑〔2023〕13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省智能建造發展,我廳組織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福建省智能建造發展的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抓好落實。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9日
關于加快推進福建省智能建造發展的工作方案
智能建造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綜合運用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等新興技術手段,實現工程安全、品質提升、降本增效、綠色低碳的新一代建造模式。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省智能建造發展,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堅持統籌規劃、系統推進,堅持創新引領、綠色發展,堅持提質增效、安全發展,以發展新型建筑工業化為載體,以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為動力,大力推行“系統代腦、機器代工、工廠代替現場”新發展模式,發揮重點地區和龍頭企業引領作用,創新突破智能建造核心技術,加大智能建造技術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形成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智能建造技術在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占比20%,推動建筑業企業智能化轉型,培育不少于20家智能建造龍頭骨干企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初步建立智能建造產業生態。
到2030年,智能建造技術在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占比70%,培育5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以上,培育不少于5個智能建造生產基地,形成較為完善的智能建造產業鏈條。
到2035年,大中型企業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普遍應用智能建造技術,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
三、推行“系統代腦”,提升建筑業數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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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逐步擴大BIM使用范圍。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咨詢項目、大型公共建筑、裝配式建筑、地鐵、綜合管廊等項目應當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鼓勵各地選擇部分項目、企業和區域全面推廣BIM應用,逐步實現報建、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全過程的深度運用。參照《福建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指南》和相關標準規定,建設單位在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采用BIM技術具體要求,約定BIM應用深度、提交成果并單列費用,評標委員會配備BIM評審專家。
2.強化工程全過程BIM應用。引導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參建方落實建設各階段 BIM 應用的標準化信息傳遞和共享。在設計階段,加快推行BIM正向協同設計,倡導多專業協同、全過程統籌集成設計,優化設計流程,提高設計效率;在施工圖設計審查階段,全面推行施工圖審查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基于BIM技術應用的人工智能審圖系統,開展BIM審圖試點;在施工階段,深化構建BIM 模型,強化BIM在施工組織設計、危大工程中的應用,推動“BIM+”建筑機器人、無人機等技術在施工現場場景的應用;在竣工驗收階段,編制BIM交付標準,開展三維數字化竣工驗收備案;在運維階段,實施基于“BIM+”物聯網技術的資產管理、物業管理、運維管理、應急決策及預警管理,實現智慧高效管理、節能降碳。
(二)大力推行智慧工地管理
圍繞施工過程管理,以既有管理信息化系統、基礎網絡、視頻監控、設備監測等資源為基礎,以安全員巡檢、特種作業監管、危險源自動監測預警、建筑起重機械監測、施工升降機載人監控等安全管控為重點,整合構建覆蓋主管部門、企業、工程現場的多方聯動“智慧工地”管理平臺,實現數字技術與現場管理的深度融合。推行工程項目電子簽名簽章,推廣基于工程管理和施工作業的工程數字化城建檔案。打造一批智慧工地標桿項目,培育一批智慧工地示范企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模式。
(三)打造產業互聯網平臺
培育一批行業級、企業級、項目級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鼓勵大型企業建設企業級平臺,優化企業管理組織架構、工作流程及信息流,建立估算、報價、費用及進度管控體系,完善商務管理、資金管理、財務管理、風險管理等信息系統。支持行業協會與國內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加強合作,在產業工人、機械與技術、建材集采、供應鏈金融等方面提供覆蓋行業核心場景的供應商與解決方案,為開發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綠色建材企業搭建合作平臺。
四、推動“機器代工”,提升建筑業智能化水平
(四)推廣應用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
1.大力推廣建筑機器人應用。加大建筑機器人研發應用,基于BIM技術開發建筑機器人路徑規劃、路徑自主導航、地形匹配等功能,提高機器人移動作業效率。在設計階段,應在建筑結構、機電設備、裝飾裝修、景觀園林等專業設計中考慮建筑機器人的應用,提高建筑機器人作業覆蓋率。在施工階段,應根據建筑機器人施工作業特點,優化施工方案,滿足建筑機器人施工要求,以提高建筑機器人施工效率。推動機器人在材料配送、鋼筋加工、噴涂、布料、瓷磚鋪貼、隔墻板安裝、地面整平、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創新應用,不斷拓展機器人應用場景,替代傳統粗放式施工作業,逐步實現機器人輔助和替代工人完成“危、繁、臟、重”施工作業。
2.加大智能機械設備推廣應用。加快推廣應用鋼筋自動捆扎、智能計重地磅、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設備、智能升降平臺(造樓機)、造橋機、智能運輸設備等工程裝備,實現施工裝備智能化。在深基坑、高支模、鋼結構等危大工程結構推廣安裝智能監測設備,實現危大工程構件受力情況實時監測。推廣應用土方測量無人機,實現一鍵采集地形信息和土石方量快速計算。推廣應用智能實測實量工具,通過點云掃描儀快速精確自動掃描測量房間開間尺寸、墻面、柱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并實現數據智能分析。
(五)推動產業基地智能化
引導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基地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建設標準化的BIM部品部件庫,建立基于BIM 的構件生產管理系統,實現預制構件從生產加工、入庫、儲存、調撥、出庫、運輸、進場驗收等全過程的智能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推動自動化、標準化生產,推廣應用自動化鋼筋制備、智能化模具作業、智能檢測、高精度混凝土布料等設備。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標準化建設,提高全產業鏈中標準化產品應用程度,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的建筑部品部件。建立部品部件質量追溯系統,將產品原材料檢驗、生產檢驗、生產入庫和產品運輸等過程納入管理,提高生產質量和生產效率。
五、推動“工廠代替現場”,提升建筑業工業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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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落實既定發展目標。積極推行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制定我省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目錄,推廣鋼結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以及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隔震減震、預應力技術、成型鋼筋等創新集成應用。鼓勵開展適合免模免支撐成體系的主體結構預制部品部件研究和應用。大力在施工工地臨時圍墻、臨時道路、臨時地面、沉淀池、雨污井等臨時設施推廣應用預制部品部件。
(七)推行裝配式裝修
落實《福建省裝配式裝修試點方案》要求,大力推進住宅、教育、醫療、辦公綜合樓、體育館、會展中心、展覽館、綜合體、商業服務等項目采用裝配式裝修成品交付。加快培育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實現整體衛浴、整體廚房、整體門窗、集成吊頂等模塊化建筑部品標準化、系列化的批量生產。完善新型墻體材料、節能門窗、整體廚衛等綠色建材目錄。鼓勵實行菜單式裝修,統籌兼顧標準化設計與定制化創作,倡導裝配式內裝修與我省地方傳統文化元素結合,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八)推行市政工程工業化
大力推行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建設單位應在地鐵、道路、橋梁、隧道、管廊、地下停車庫、水務等類型市政工程積極推廣使用預制混凝土構件。組織編制軌道交通、高架橋梁、人行天橋、沉井車庫等預制裝配建造標準圖集、工法,推動預制構件標準化、模塊化、集成化。探索開展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項目認定評價。 支持研發與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相適應的預制構件吊裝、運輸、堆放、連接安裝等施工工藝工法,提高市政施工精細化管理和施工安全水平。
六、強化保障措施
(九)加強組織實施
統籌安排智能建造總體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程承發包、計價定額等配套措施和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省廳成立智能建造領導小組,各設區市行業主管部門要成立智能建造領導小組及相關業務機構,負責推動智能建造具體工作。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資源稟賦,根據本工作方案和《福建省智能建造應用場景指南(試行)》(詳見附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及實施路徑。廈門市加快推進國家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創建,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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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鄉人居環境相關財政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智能建造、智慧工地等試點項目給予財政補助支持。建立智能建造地方標準體系,制定智能建造、智慧工地、建筑機械人等地方標準、技術導則。支持智能建造關鍵技術、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和設備研發等科技研發和示范工程應用,建立智能建造科技成果庫,加大科技成果公開及示范推廣,發布成熟適用的智能建造相關技術目錄,促進應用場景落地。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智能建造產業園區,積極引進知名企業,滿足智能建造發展的需求。在省級優質工程獎、勘察設計獎等獎項評定中增設智能建造分值,對采用智能建造技術的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參評國家級優質工程,提高企業參與智能建造的積極性。適時將開展智能建造情況納入各方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助力智能建造發展。
(十一)開展試點示范
培育智能建造產業生態,開展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和企業建設,重點在BIM技術應用、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部品部件智能生產、智能施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加大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力度,通過示范引路、智能建造技術有效應用,以點帶面提升全省智能建造技術水平。省廳在省龍頭企業中確定智能建造試點示范企業,各地確定一批企業參與。
(十二)加強產學研合作
建立健全新型建筑工業化及智能建造人才引進培養機制,加強高層次管理人員的培養和儲備,建立福建省智能建造專家庫。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養和發展的長效機制,鼓勵高校、職業院校加大智能建造應用人才培養,設立智能建造專業,構建支撐發展的人才隊伍。打造多種形式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平臺,開展決策咨詢、政策制定、標準建設和技術指導。建立智能建造項目經理人才庫,培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產業工人隊伍。組織開展智能建造、裝配式建筑等技能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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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通過論壇、現場觀摩、培訓等方式加強智能建造的政策宣貫、技術指導、交流合作,加大優秀項目、典型案例宣傳力度,積極宣傳智能建造的顯著優勢和綜合效益,營造共同支持智能建造和裝配式建造協調發展的氛圍。
附件:福建省智能建造應用場景指南(試行)